“好嘞,臣先回去了~”被老朱没好气的踹一脚,洛凡笑嘻嘻的说道,而后直接跑掉了。
    “这狗东西!”看洛凡的模样,老朱又好气又好笑,又带著几分无奈的暗骂了一句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数日后,护国公府后院传来石磨转动的沉闷声响。
    洛凡站在厨房门口,看著家僕將第三筐玉米倒入石臼。
    金黄的玉米粒在秋日阳光下闪著细碎的光,像洒了一地的碎金。
    “老爷,这玉米当真亩產一千六百斤?”管家福伯抓了一把玉米粒在手中端详,仍不敢相信。
    “应天府周边五处试种田,最低亩產一千五百八十斤,最高一千六百七十斤。”洛凡捲起袖子,“陛下已看过奏报。”
    杨小蕊从迴廊转进来,手里端著竹筛:“夫君真要亲自磨麵?”
    “总得知道这东西怎么做成吃食。”洛凡推动石磨,粗糙的磨盘转动起来,玉米粒被碾碎,发出沙沙的声响。
    吴素素和邓小嬋也闻声而来。
    三位夫人站在厨房里,看著这个新奇玩意儿。
    “这玉米粒比麦粒硬。”邓小嬋捡起几颗未磨的,“怎么吃法?”
    洛凡停下手:“法子多了。最简单的,直接煮。”
    他吩咐厨娘取大锅烧水,自己则挑出半筐颗粒饱满的玉米棒子。
    玉米须还未完全乾透,带著田间的新鲜气息。
    水沸后,整根玉米棒子下锅。
    不消一刻钟,蒸汽里便飘出一股独特的甜香。
    “这味道......”杨小蕊嗅了嗅,“倒是清新。”
    煮了约两炷香时间,洛凡用筷子戳了戳:“熟了。”
    捞出锅的玉米棒子冒著热气,顏色从淡黄变成深黄。洛凡取了四根,递给三位夫人和自己。
    “直接啃?”吴素素有些犹豫。
    洛凡示范著咬下一排玉米粒。口感软糯,带著穀物天然的甜味,比粟米更有嚼劲。
    杨小蕊小心咬了一口,眼睛一亮:“甜的。”
    “是粮食自有的甜味。”洛凡又咬下一口,“耐飢,顶饱。”
    邓小嬋吃得仔细,將玉米粒一排排啃下:“若是寻常百姓家,这一根够孩子吃一顿了。”
    “不止。”洛凡放下啃光的玉米芯,“这东西耐储存,晒乾了能放很久。荒年救命,丰年添食。”
    石磨那边,第一遍粗磨已经完成。玉米被碾成粗粉,色泽金黄。
    “接下来怎么做?”吴素素问。
    她出身书香门第,对厨事不甚熟悉,但颇感兴趣,再说了,护国公府她当家管著府里的家务事,这些她自然是要多了解。
    “细磨一遍,筛去麩皮,可得细面。”洛凡示意家僕继续,“玉米面能做馒头、饼子,还能做麵条。”
    “麵条?”杨小蕊好奇,“这面没筋性,能成条?”
    “试试便知。”
    细磨后的玉米面粉过细筛,得到的麵粉细腻金黄。
    厨娘按照洛凡的吩咐,取温水慢慢倒入麵粉中,边倒边搅。
    和麦面不同,玉米面不易成团。厨娘试了几次,总是鬆散。
    “加少许盐,再试试。”洛凡想起前世在乡下的见闻。
    加了盐,又调整了水温,终於勉强和成麵团。但確实如杨小蕊所说,这麵团没什么筋性,一拉就断。
    “做不成细面,就做宽面片。”洛凡改变策略。
    厨娘將麵团擀开,切成宽条。水沸下锅,玉米面条在水中沉浮,顏色鲜黄。
    另一边,玉米馒头也开始製作。
    发酵是个问题,玉米面本身发酵效果差。
    洛凡让掺入三成小麦面,这才发起来。
    蒸笼上汽,玉米的甜香混合著麦香,飘满厨房。
    两刻钟后,麵条和馒头同时出锅。
    玉米面条盛在粗瓷碗里,浇上简单的葱油酱汁。
    洛凡先尝了一口:口感与小麦面截然不同,更爽滑,带著玉米特有的清香,只是確实少了些韧劲。
    “別有一番风味。”吴素素小口吃著,“若是浇上肉卤,应当更美。”
    杨小蕊则掰开一个玉米馒头。馒头呈淡黄色,鬆软適中,入口微甜。
    “这个好。”邓小嬋评价,“比纯白面馒头香甜,而且看著喜庆,金黄黄的,像元宝。”
    洛凡又让厨娘试做玉米饼。粗磨的玉米面加水调成糊,摊在热锅上,片刻便成了一张张金黄的薄饼。
    “这个简单,百姓家灶上就能做。”邓小嬋拿起一张饼,卷了点咸菜,“顶饱,做法也简便。”
    尝试完几种做法,味道的確都很不错。
    “夫君今日怎有兴致摆弄这些?”杨小蕊问。
    洛凡洗净手上沾的麵粉:“陛下有意推广玉米,总得有人先弄清楚怎么吃。总不能告诉百姓亩產千斤,却不说如何下咽。”
    三人点头。吴素素道:“这几样做法,以馒头和饼最易推行。麵条需技巧,寻常农家恐难掌握。”
    “还有直接煮食。”邓小嬋补充,“整根煮熟,孩童最爱,且最省事。”
    夕阳西斜时,护国公府的晚膳桌上多了几样玉米食品。除之前试做的,还有玉米粥:將玉米碴子慢火熬煮,成粥后黏稠香浓。
    洛凡喝了一口粥,温热顺著食道而下,胃里顿时暖和起来。
    “这东西若真推广开,北方百姓冬日便好过多了。”他放下碗,“耐储存,吃法多,產量高。”
    杨小蕊为他添粥:“只是百姓惯吃麦粟,恐难改口。”
    “所以要先让官绅之家吃起。”洛凡早有打算,“明日我请几位同僚过府,尝尝这玉米宴。他们觉得好了,自然会在各自家中推行。”
    吴素素轻笑:“夫君这是要自上而下?”
    “歷来变法,不都如此?”洛凡夹起一块玉米饼,“先让上面的人接受,下面才好推行。”
    微微一顿,洛凡跟著道:“这玉米浑身是宝。那玉米芯,晒乾了可当柴烧,磨碎了或许还能餵牲口。”
    晚膳后,洛凡在书房记录今日试验结果。他详细写下每种做法的步骤、优劣、適用场合。
    玉米面条口感虽特別,但製作繁琐,不宜推广;玉米馒头易做,但需掺小麦面;玉米饼最简单,最宜农家......
    这些玉米的推广,自然也和红薯一样交给了太子殿下,而作为太子头號心腹,这些事就像是交给了洛凡,没啥区別了。
    窗外月色正好,院中堆放的玉米在月光下泛著淡淡金光。洛凡走到窗前,看著那几大筐玉米,心中计算。
    若大明三成耕地改种玉米,年產能增多少?能多养活多少人口?
    数字庞大得让他深吸一口气。
    这金黄的颗粒,或许真能改变这个国家的命运。
    而他要做的,就是让更多人知道,这东西不仅能吃,还很好吃。
    夜风拂过,带来玉米的清香。洛凡关上门,继续在灯下书写。
    他要详细记录这一切,从种植到收穫,从加工到烹煮,形成一套完整的册子。
    这册子,將来会隨著玉米种子,一起送到大明每一个州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