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思安回到店里时,已经快夜里十点。
捲帘门哗啦啦拉下,店內一片漆黑,只有二楼窗缝漏出一缕昏黄灯光。
他摸黑上楼,轻轻推开门。
只见唐韵靠在床头,怀里抱著一本英语书,脑袋一点一点的,困得像只啄米的小鸡。
宽鬆短袖配运动短裤,白皙修长的四肢露在檯灯的暖光下,透著一股乾净又软嫩的气息。
李思安站在门口,看到这一幕,方才在车上反覆盘算的那些事——
什么进不进娱乐圈、当不当歌手、王晓京席间说的那些人脉与机会……一瞬间全都被他拋到了脑后。
他快步走到衣柜前,拉开柜门,伸手在最底下一叠被子里摸索,掏出一只铁盒。打开,里面整整齐齐摆著一排小雨衣。
唐韵脸皮薄,死活不肯让这东西放床头柜里,生怕哪天被人撞见。他只能藏到衣柜里,每次拿都跟做贼一样。
床上的人被开门声惊醒,迷迷糊糊睁开眼,话还没出口,就见李思安握著铁盒朝她走来。
“你干嘛呀——”
话音未落,便被他低头亲了个结结实实。
唐韵手中的英语书“啪嗒”一声落在地板上。
……
(拉灯)
李思安侧头瞥了眼闹钟,指针刚过十一点四十分。
怀里的唐韵早已睡死过去,整个人软得像抽去了所有骨头。
呼吸轻浅,偶尔发出一声细若蚊蚋的哼唧,到后来甚至打起了细细小小的呼嚕,软糯得像只蜷在怀里的猫。
李思安低头看了她一眼,嘴角不自觉勾起一抹笑意。
他轻手轻脚抽出胳膊,下床去卫生间冲了个热水澡,又端回一盆热水,拧热毛巾,一点点帮唐韵擦拭乾净。
唐韵全程没醒,只在被碰到时含糊地哼唧两声,翻个身继续睡。刚才结束那一瞬间,她几乎是秒睡,连衣服都没力气穿。
他给她套上那件宽大的旧 t恤,把薄毯拉到她肩头。
姑娘在梦里下意识往他怀里拱了拱,脸埋进枕头,小呼嚕又轻轻响了起来。
李思安重新躺回去,让她枕著自己的胳膊,目光落在天花板上。
这系统给的体质,真是太值了。
上辈子他就是条加班加废了的死狗,颈椎腰椎全是毛病,爬三层楼都喘得不行。
这辈子体质点到十四,身体彻底换了个模样。
最直观的体现,就是刚才。
他这会儿依旧精神饱满,身旁这位却已经睡得不省人事。
他收回目光,心思重新沉了下来,开始认真盘算进入娱乐圈的路。
其实从刚穿越过来,发现自己身在九零年代、还是北舞附中的学生时,他就已经打定主意——这辈子,一定要进娱乐圈。
不是什么狗屁艺术追求,纯粹就是想换一种活法。
上辈子在中关村敲代码,天天对著屏幕,生活枯燥得像白开水,身边连个像样的异性都少见。
这辈子,他想活得热闹一点,光鲜一点。
说得直白一点,他就是想泡女明星。
这话上不了台面,却实在。
一个四十岁灵魂重生的老光棍,一门心思的往娱乐圈里扎,不图这个,还能图什么?难道让他去拯救中国电影么?
他可没那么高尚。
对於唱歌、演戏,李思安本身並没多少兴趣。
上辈子他五音不全,ktv都懒得进,同事聚会永远缩在角落里吃果盘。唱歌对他而言从来不是享受,而是负担。
这辈子嗓子好了,身段有了,科班底子也在,但心態没变——唱歌只是手段,不是目的,更谈不上热爱。
可他也清楚,想从一个街边音像店老板,变成娱乐圈里能说上话的人,绝没那么容易。
他有一个致命的短板。
上辈子他是八六年生人,九六年才十岁,两千年也不过十四岁。
一个十几岁的孩子,对九十年代到世纪初的经济大势、社会脉络,只有模糊的印象。
即便带著重生的金手指,没有亲身经歷过的东西,再怎么脑补也是纸上谈兵。
房地產怎么起飞、金融市场有什么风口、哪些行业会在哪个节点爆发……他都说不明白,顶多知道个大概方向。
这点浅薄认知,根本不足以让他在那些领域里真正赚到跨越阶层的钱。
穿越至今,他能做的生意都很基础:音像店、录像厅、倒腾电话磁卡、卖外贸衣服。
能赚钱,但都是辛苦钱、信息差的小钱,远不够让他一步登天。
手里现在是有点积蓄,但离“资本”二字,还差著十万八千里。
但有一个离他时间最近的机会,他记得异常清晰。
一九九七,香港回归,紧隨其后的便是亚洲金融风暴。
如果能在那之前攒够一笔本金,不用太多,几百万足矣——他就能借著这场风暴做空,或是在谷底狠狠抄底。
原身的母亲就在香港,而且嫁的还是个滙丰银行的高管。他这算是有现成的渠道能让他参与进去。
一次操作,財富翻几倍、十几倍,都不是梦。
那是他这辈子实现阶级跨越最確定、最稳妥的机会之一。
但问题也正在於此。
拿什么去赚这几百万的本金?
眼下这点家底,扔进去连个水花都溅不起来。
写稿、倒卡、开店……就算累死,一个月撑死赚个一两万,想攒到几百万,得等到猴年马月。
所以,他必须走一条更快的路。
出道当明星。
靠这张脸,靠脑子里记得的无数金曲,快速走红。
一旦红了,来钱就快了——专辑销量、商演走穴、gg代言......运作得好,一年几百万並非遥不可及。
但只靠脸、靠歌,远远不够。
圈子里最不缺的就是有才之人,缺的是曝光、是资源、是有人愿意捧。
没人推,没人帮,就算你是块钻石,埋进沙堆里也永远没人看见。
所以,他需要人脉。
今晚这顿饭,没白吃。
王晓京在圈內摸爬滚打多年,手里的资源与人脉,比他自己瞎闯十年都管用。
江珊正当红,她一句话、一个推荐,抵得上他跑断腿。
给两人留下好印象,就是给自己铺路。
尤其是江珊。
她当面邀歌,这是实打实的机会。
他必须写好,写出两首真正適合她的作品,让她满意。
这事成了,就不只是一笔卖歌的费用那么简单。
更重要的是——江珊会记住他,会在圈子里替他说话,会在他需要的时候,伸手拉他一把。
而且,如果江珊把他的歌唱红了,红得像《梦里水乡》那样。
那將是他踏入这个圈子的第一块敲门砖。
先成名,赚够本金,再等九七那一场风暴。
李思安轻轻抽出胳膊,翻身面向窗外。
窗外虫鸣阵阵,六月夜晚闷热,怀里的人却凉丝丝的,小呼嚕一直没断。
他往上扯了扯毯子,把她肩头盖得更严实一些。
捲帘门哗啦啦拉下,店內一片漆黑,只有二楼窗缝漏出一缕昏黄灯光。
他摸黑上楼,轻轻推开门。
只见唐韵靠在床头,怀里抱著一本英语书,脑袋一点一点的,困得像只啄米的小鸡。
宽鬆短袖配运动短裤,白皙修长的四肢露在檯灯的暖光下,透著一股乾净又软嫩的气息。
李思安站在门口,看到这一幕,方才在车上反覆盘算的那些事——
什么进不进娱乐圈、当不当歌手、王晓京席间说的那些人脉与机会……一瞬间全都被他拋到了脑后。
他快步走到衣柜前,拉开柜门,伸手在最底下一叠被子里摸索,掏出一只铁盒。打开,里面整整齐齐摆著一排小雨衣。
唐韵脸皮薄,死活不肯让这东西放床头柜里,生怕哪天被人撞见。他只能藏到衣柜里,每次拿都跟做贼一样。
床上的人被开门声惊醒,迷迷糊糊睁开眼,话还没出口,就见李思安握著铁盒朝她走来。
“你干嘛呀——”
话音未落,便被他低头亲了个结结实实。
唐韵手中的英语书“啪嗒”一声落在地板上。
……
(拉灯)
李思安侧头瞥了眼闹钟,指针刚过十一点四十分。
怀里的唐韵早已睡死过去,整个人软得像抽去了所有骨头。
呼吸轻浅,偶尔发出一声细若蚊蚋的哼唧,到后来甚至打起了细细小小的呼嚕,软糯得像只蜷在怀里的猫。
李思安低头看了她一眼,嘴角不自觉勾起一抹笑意。
他轻手轻脚抽出胳膊,下床去卫生间冲了个热水澡,又端回一盆热水,拧热毛巾,一点点帮唐韵擦拭乾净。
唐韵全程没醒,只在被碰到时含糊地哼唧两声,翻个身继续睡。刚才结束那一瞬间,她几乎是秒睡,连衣服都没力气穿。
他给她套上那件宽大的旧 t恤,把薄毯拉到她肩头。
姑娘在梦里下意识往他怀里拱了拱,脸埋进枕头,小呼嚕又轻轻响了起来。
李思安重新躺回去,让她枕著自己的胳膊,目光落在天花板上。
这系统给的体质,真是太值了。
上辈子他就是条加班加废了的死狗,颈椎腰椎全是毛病,爬三层楼都喘得不行。
这辈子体质点到十四,身体彻底换了个模样。
最直观的体现,就是刚才。
他这会儿依旧精神饱满,身旁这位却已经睡得不省人事。
他收回目光,心思重新沉了下来,开始认真盘算进入娱乐圈的路。
其实从刚穿越过来,发现自己身在九零年代、还是北舞附中的学生时,他就已经打定主意——这辈子,一定要进娱乐圈。
不是什么狗屁艺术追求,纯粹就是想换一种活法。
上辈子在中关村敲代码,天天对著屏幕,生活枯燥得像白开水,身边连个像样的异性都少见。
这辈子,他想活得热闹一点,光鲜一点。
说得直白一点,他就是想泡女明星。
这话上不了台面,却实在。
一个四十岁灵魂重生的老光棍,一门心思的往娱乐圈里扎,不图这个,还能图什么?难道让他去拯救中国电影么?
他可没那么高尚。
对於唱歌、演戏,李思安本身並没多少兴趣。
上辈子他五音不全,ktv都懒得进,同事聚会永远缩在角落里吃果盘。唱歌对他而言从来不是享受,而是负担。
这辈子嗓子好了,身段有了,科班底子也在,但心態没变——唱歌只是手段,不是目的,更谈不上热爱。
可他也清楚,想从一个街边音像店老板,变成娱乐圈里能说上话的人,绝没那么容易。
他有一个致命的短板。
上辈子他是八六年生人,九六年才十岁,两千年也不过十四岁。
一个十几岁的孩子,对九十年代到世纪初的经济大势、社会脉络,只有模糊的印象。
即便带著重生的金手指,没有亲身经歷过的东西,再怎么脑补也是纸上谈兵。
房地產怎么起飞、金融市场有什么风口、哪些行业会在哪个节点爆发……他都说不明白,顶多知道个大概方向。
这点浅薄认知,根本不足以让他在那些领域里真正赚到跨越阶层的钱。
穿越至今,他能做的生意都很基础:音像店、录像厅、倒腾电话磁卡、卖外贸衣服。
能赚钱,但都是辛苦钱、信息差的小钱,远不够让他一步登天。
手里现在是有点积蓄,但离“资本”二字,还差著十万八千里。
但有一个离他时间最近的机会,他记得异常清晰。
一九九七,香港回归,紧隨其后的便是亚洲金融风暴。
如果能在那之前攒够一笔本金,不用太多,几百万足矣——他就能借著这场风暴做空,或是在谷底狠狠抄底。
原身的母亲就在香港,而且嫁的还是个滙丰银行的高管。他这算是有现成的渠道能让他参与进去。
一次操作,財富翻几倍、十几倍,都不是梦。
那是他这辈子实现阶级跨越最確定、最稳妥的机会之一。
但问题也正在於此。
拿什么去赚这几百万的本金?
眼下这点家底,扔进去连个水花都溅不起来。
写稿、倒卡、开店……就算累死,一个月撑死赚个一两万,想攒到几百万,得等到猴年马月。
所以,他必须走一条更快的路。
出道当明星。
靠这张脸,靠脑子里记得的无数金曲,快速走红。
一旦红了,来钱就快了——专辑销量、商演走穴、gg代言......运作得好,一年几百万並非遥不可及。
但只靠脸、靠歌,远远不够。
圈子里最不缺的就是有才之人,缺的是曝光、是资源、是有人愿意捧。
没人推,没人帮,就算你是块钻石,埋进沙堆里也永远没人看见。
所以,他需要人脉。
今晚这顿饭,没白吃。
王晓京在圈內摸爬滚打多年,手里的资源与人脉,比他自己瞎闯十年都管用。
江珊正当红,她一句话、一个推荐,抵得上他跑断腿。
给两人留下好印象,就是给自己铺路。
尤其是江珊。
她当面邀歌,这是实打实的机会。
他必须写好,写出两首真正適合她的作品,让她满意。
这事成了,就不只是一笔卖歌的费用那么简单。
更重要的是——江珊会记住他,会在圈子里替他说话,会在他需要的时候,伸手拉他一把。
而且,如果江珊把他的歌唱红了,红得像《梦里水乡》那样。
那將是他踏入这个圈子的第一块敲门砖。
先成名,赚够本金,再等九七那一场风暴。
李思安轻轻抽出胳膊,翻身面向窗外。
窗外虫鸣阵阵,六月夜晚闷热,怀里的人却凉丝丝的,小呼嚕一直没断。
他往上扯了扯毯子,把她肩头盖得更严实一些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