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午的戏,陈嘟灵超常发挥。
不是一般的好,好到让苏有鹏怀疑她是不是被人魂穿了。
那种情绪,那种眼神,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痛苦和隱忍。
苏有鹏看著监视器,转头问副导演:“她今天怎么了?”
副导演耸了耸肩:“不知道,但挺好的,对吧?”
“好。”苏有鹏点头,“好得离谱。”
高欢也注意到了。
陈嘟灵今天看他的眼神不一样了。
不是之前那种小心翼翼的、带著试探的喜欢,而是带有一点埋怨,一点不甘,有一种“我知道你不属於我但我还是放不下”的绝望。
那个眼神,恰好是许弋和小耳朵之间最需要的东西。
高欢心里清楚,陈嘟灵之所以能演出这种状態,是因为她把他当成了许弋,也把他当成了那个让她伤心的人。
生活是演员的营养池和灵感来源。
这句话,不知道是谁说的,但说得对。
傍晚。
最后一场戏拍完,天已经黑了。
陈嘟灵今天的戏份全部结束,她换好衣服出来,看到高欢正站在摄影棚门口跟央央金说话。
央央金是高欢的助理,三十出头,是个干活利索的藏族姑娘。
她跟在高欢身边快两年了,做事很有分寸,不该说的从来不说,不该问的从来不问。
看到陈嘟灵出来,央央金冲她笑了笑,然后对高欢说:“小欢,手机。”
高欢接过手机,低头看了一眼。
微信上,未读消息已经攒了上百条。
央央金站在高欢身侧,有意无意地挡在了陈嘟灵面前,笑著跟他说起了什么,声音不大,陈嘟灵听不清,但她注意到高欢的表情变了一下,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、带著一点无奈和好笑的表情。
“那我先走了,小欢。”央央金说完,转身走了。
陈嘟灵站在原地,看著高欢。
高欢低头看著手机屏幕,眉头微微皱著。
陈嘟灵犹豫了一下,还是走了过去:“怎么了?”
“没什么。”高欢锁了屏,把手机揣进兜里,“走吧,回去。”
两个人一起往酒店的方向走。
今天的夜晚比昨天更凉一些,风从江边吹过来,带著水汽。
陈嘟灵走在他旁边,时不时侧头看他一眼。
高欢的表情很平静,但陈嘟灵觉得他在想事情。
“是不是有什么事?”她问。
“一点小事。”高欢说,“有人一直在给我发消息。”
“谁啊?”
高欢沉默了两秒:“孟子意。”
陈嘟灵愣了一下。
孟子意,这个名字她都没有听过。
“她找你什么事?”陈嘟灵问。
“不知道。”高欢说,“我没看。”
陈嘟灵看了他一眼,不太信,但没再问了。
到了酒店门口,高欢停下脚步。
“你先上去吧,我打个电话。”他说。
陈嘟灵“哦”了一声,走进酒店大堂。
走了几步,又回头看了一眼——高欢站在路灯下,手里拿著手机,屏幕的光映在他脸上,表情看不太清。
她咬了咬嘴唇,转身进了电梯。
酒店门口。
高欢靠在墙上,打开微信。
孟子意的聊天窗口在最上面,未读消息一百多条,红的数字扎眼得很。
他往上翻了翻。
最早的消息是三天前发的。
“欢哥,在吗?”
“欢哥,我看了《古剑奇谭》,你演得太好了。”
“欢哥,最近在忙什么呀?”
“欢哥,我最近也在魔都,要不要出来吃个饭?”
“欢哥,你是不是把我忘了啊?”
“欢哥,我知道以前是我不对……”
“欢哥,你理我一下嘛。”
然后是语音。
一条接一条的语音,每条都是几十秒。
高欢没点开听,但他大概能猜到內容。
孟子意是他去年认识的一个姑娘,北电的学妹,长得漂亮,会来事儿,追他追得很紧。
高欢跟她吃过几次饭,聊过几次天,切磋过几次瑜伽。
高欢翻了翻那些消息,最后一条是今天下午发的:“欢哥,我真的知道错了,你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?我什么都愿意做。”
高欢盯著这条消息看了几秒,然后打字回復。
他只回了一句话,是时间和一个地址。
魔都某公寓的地址。
那套公寓是他专门买的,在陈遥的公寓楼下。
发完,他把手机揣回兜里,走进酒店。
电梯里只有他一个人。
高欢靠在电梯壁上,看著楼层数字一格一格地跳。
他想起了前世听过的一个理论。
那时候他在网上閒逛,刷到一条帖子,標题是“1123理论——真男人的至理名言”。
帖子內容很简单:一个事业和爱情都成功的男人,必须做到每一年有一个女朋友,两个情人,三个床伴。
一、二、三。
女朋友,情人,床伴。
高欢当时觉得这理论挺扯的,但不知道为什么,他记住了。
可能是那个数字排列得太整齐了——1-2-3,像阶梯一样,一步一步往上走。
上辈子他没做到。
不是不想,是做不到。
他没那个条件,没那个资源,没那张脸。
但这辈子不一样了。
高欢看著电梯门上映出的自己的脸,嘴角微微勾了一下。
这张脸,堪比尊龙,比吴彦祖还要帅上三分。
这张脸,是老天爷赏饭吃。
他在想,1123理论,这辈子倒是可以好好实验一下。
看看是不是真的。
看看一个男人是不是真的可以同时拥有那么多。
电梯到了楼层,门开了。
高欢走出去,走廊里灯光昏暗,地毯厚实,踩上去一点声音都没有。
他走到自己房间门口,刷卡,推门进去。
房间里很安静,窗帘拉著,只有床头灯亮著。
娜扎已经走了,房间里还残留著她身上的香水味。
高欢脱了外套,走到窗边,拉开窗帘。
窗外的魔都夜景在眼前展开,万家灯火,像一片星海。
他躺在床上,天花板上的灯影微微晃动。
高欢闭上眼睛,脑子里开始过今天的画面——陈嘟灵的眼神,娜扎的笑,孟子意的消息,还有那个地址。
他买那套公寓的时候,心里想的是什么,他自己最清楚。
那是一个安全的地方。
一个可以让他实验1123理论的地方。
高欢翻了个身,把脸埋进枕头里。
枕头上有娜扎的味道,也有他自己的味道。
不是一般的好,好到让苏有鹏怀疑她是不是被人魂穿了。
那种情绪,那种眼神,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痛苦和隱忍。
苏有鹏看著监视器,转头问副导演:“她今天怎么了?”
副导演耸了耸肩:“不知道,但挺好的,对吧?”
“好。”苏有鹏点头,“好得离谱。”
高欢也注意到了。
陈嘟灵今天看他的眼神不一样了。
不是之前那种小心翼翼的、带著试探的喜欢,而是带有一点埋怨,一点不甘,有一种“我知道你不属於我但我还是放不下”的绝望。
那个眼神,恰好是许弋和小耳朵之间最需要的东西。
高欢心里清楚,陈嘟灵之所以能演出这种状態,是因为她把他当成了许弋,也把他当成了那个让她伤心的人。
生活是演员的营养池和灵感来源。
这句话,不知道是谁说的,但说得对。
傍晚。
最后一场戏拍完,天已经黑了。
陈嘟灵今天的戏份全部结束,她换好衣服出来,看到高欢正站在摄影棚门口跟央央金说话。
央央金是高欢的助理,三十出头,是个干活利索的藏族姑娘。
她跟在高欢身边快两年了,做事很有分寸,不该说的从来不说,不该问的从来不问。
看到陈嘟灵出来,央央金冲她笑了笑,然后对高欢说:“小欢,手机。”
高欢接过手机,低头看了一眼。
微信上,未读消息已经攒了上百条。
央央金站在高欢身侧,有意无意地挡在了陈嘟灵面前,笑著跟他说起了什么,声音不大,陈嘟灵听不清,但她注意到高欢的表情变了一下,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、带著一点无奈和好笑的表情。
“那我先走了,小欢。”央央金说完,转身走了。
陈嘟灵站在原地,看著高欢。
高欢低头看著手机屏幕,眉头微微皱著。
陈嘟灵犹豫了一下,还是走了过去:“怎么了?”
“没什么。”高欢锁了屏,把手机揣进兜里,“走吧,回去。”
两个人一起往酒店的方向走。
今天的夜晚比昨天更凉一些,风从江边吹过来,带著水汽。
陈嘟灵走在他旁边,时不时侧头看他一眼。
高欢的表情很平静,但陈嘟灵觉得他在想事情。
“是不是有什么事?”她问。
“一点小事。”高欢说,“有人一直在给我发消息。”
“谁啊?”
高欢沉默了两秒:“孟子意。”
陈嘟灵愣了一下。
孟子意,这个名字她都没有听过。
“她找你什么事?”陈嘟灵问。
“不知道。”高欢说,“我没看。”
陈嘟灵看了他一眼,不太信,但没再问了。
到了酒店门口,高欢停下脚步。
“你先上去吧,我打个电话。”他说。
陈嘟灵“哦”了一声,走进酒店大堂。
走了几步,又回头看了一眼——高欢站在路灯下,手里拿著手机,屏幕的光映在他脸上,表情看不太清。
她咬了咬嘴唇,转身进了电梯。
酒店门口。
高欢靠在墙上,打开微信。
孟子意的聊天窗口在最上面,未读消息一百多条,红的数字扎眼得很。
他往上翻了翻。
最早的消息是三天前发的。
“欢哥,在吗?”
“欢哥,我看了《古剑奇谭》,你演得太好了。”
“欢哥,最近在忙什么呀?”
“欢哥,我最近也在魔都,要不要出来吃个饭?”
“欢哥,你是不是把我忘了啊?”
“欢哥,我知道以前是我不对……”
“欢哥,你理我一下嘛。”
然后是语音。
一条接一条的语音,每条都是几十秒。
高欢没点开听,但他大概能猜到內容。
孟子意是他去年认识的一个姑娘,北电的学妹,长得漂亮,会来事儿,追他追得很紧。
高欢跟她吃过几次饭,聊过几次天,切磋过几次瑜伽。
高欢翻了翻那些消息,最后一条是今天下午发的:“欢哥,我真的知道错了,你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?我什么都愿意做。”
高欢盯著这条消息看了几秒,然后打字回復。
他只回了一句话,是时间和一个地址。
魔都某公寓的地址。
那套公寓是他专门买的,在陈遥的公寓楼下。
发完,他把手机揣回兜里,走进酒店。
电梯里只有他一个人。
高欢靠在电梯壁上,看著楼层数字一格一格地跳。
他想起了前世听过的一个理论。
那时候他在网上閒逛,刷到一条帖子,標题是“1123理论——真男人的至理名言”。
帖子內容很简单:一个事业和爱情都成功的男人,必须做到每一年有一个女朋友,两个情人,三个床伴。
一、二、三。
女朋友,情人,床伴。
高欢当时觉得这理论挺扯的,但不知道为什么,他记住了。
可能是那个数字排列得太整齐了——1-2-3,像阶梯一样,一步一步往上走。
上辈子他没做到。
不是不想,是做不到。
他没那个条件,没那个资源,没那张脸。
但这辈子不一样了。
高欢看著电梯门上映出的自己的脸,嘴角微微勾了一下。
这张脸,堪比尊龙,比吴彦祖还要帅上三分。
这张脸,是老天爷赏饭吃。
他在想,1123理论,这辈子倒是可以好好实验一下。
看看是不是真的。
看看一个男人是不是真的可以同时拥有那么多。
电梯到了楼层,门开了。
高欢走出去,走廊里灯光昏暗,地毯厚实,踩上去一点声音都没有。
他走到自己房间门口,刷卡,推门进去。
房间里很安静,窗帘拉著,只有床头灯亮著。
娜扎已经走了,房间里还残留著她身上的香水味。
高欢脱了外套,走到窗边,拉开窗帘。
窗外的魔都夜景在眼前展开,万家灯火,像一片星海。
他躺在床上,天花板上的灯影微微晃动。
高欢闭上眼睛,脑子里开始过今天的画面——陈嘟灵的眼神,娜扎的笑,孟子意的消息,还有那个地址。
他买那套公寓的时候,心里想的是什么,他自己最清楚。
那是一个安全的地方。
一个可以让他实验1123理论的地方。
高欢翻了个身,把脸埋进枕头里。
枕头上有娜扎的味道,也有他自己的味道。
